發展木塑(生態木)產業財稅政策需“扶一把”

木塑,也叫做木塑材料,是國內外近年蓬勃興起的一類新型複合材料,主要以廢舊塑料和樹枝樹杈、稻殼、農業秸稈等植物纖維為原材料,製成的產品廣泛用於包裝、園林、運輸、建築、家裝、車船內飾等場所。其融合了“木”與“塑”的雙重優點,具有環保、防水、耐腐、防蟲、阻燃、可循環利用等多項優勢,是一種極具發展前途的“低碳、綠色、可循環”材料。

  在全國不斷掀起的發展循環經濟熱中,新興的木塑行業如何發展?在市場競爭中處於何種地位?國家在大力扶持木塑行業中仍需要作哪些工作?日前,記者就此進行了採訪,希望找到問題的答案。

  變廢為寶經濟環保雙贏

  在國家鼓勵發展循環經濟的政策引導下,近年來,全國先後有大大小小170多家生產企業進軍木塑行業,掀起一股綠色旋風。

  根據行業人士分析,木塑材料具有更多的環保效應和經濟優勢:首先是對森林資源的保護。1噸木塑材料可折合木材2.5立方米,這大概是1畝土地上速生林1年的最大成材量。每採用1噸木塑材料,可減少1畝土地的森林砍伐。其次是廢棄物利用。木塑材料是由植物纖維和塑料原料混配複合組成的材料。其中,木本纖維諸如鋸末、刨花、木屑、竹屑以及椰殼等,草本纖維如麥草、棉秸、麻稈、糠、大豆皮、花生殼、棉秸稈、葵花稈、甘蔗渣等,均為廢棄的低價值自然資源,經過篩選、粉碎、研磨和工藝處理後,即成為木塑的木質原料。

  據了解,我國每年廢棄塑料的總量高達7000萬噸以上,廢棄塑料在填埋後200多年才能分解完畢,且分解過程中會生成有毒物質,對土質造成破壞;我國每年還有約7億多噸的秸稈需處理,而處理方式大都是焚燒,會產生3.5億多噸的CO2排放量,造成嚴重的空氣污染和溫室氣體效應。木塑新材料從使用原料方面來看,可以一定程度上緩解“白色污染”問題,也可以緩解廢棄農作物秸稈焚燒造成的空氣污染問題。

  “木塑產業將是一個雙贏產業。 ”我省一家木塑企業的負責人告訴記者,一方面,我國每年產生大量的農作物秸稈,綜合利用率卻不足10%,木塑的出現不僅可使大量農作物秸稈得到利用,也可有效緩解森林資源緊缺的矛盾;另一方面,廢棄塑料回收處理也是一個老大難問題,一直為業界所關注,而木塑材料無疑讓廢塑料找到了最佳出路。

  作為木塑行業領頭軍的我省國風木塑科技有限公司,目前已經開發了50多個品種的木塑產品,在北京2008奧運會和上海世博會場館建設中都有國風木塑產品。據公司總經理謝源林介紹:“今年,國風木塑開始瞄準海外市場。我們的木塑地板已順利出口美、日、韓、俄、印度尼西亞、香港等十幾個國家和地區。 ”

  產業發展尚須砥礪打磨

  記者從建材市場了解到,一個平方米的木塑地板價格在200~300元,比普通實木地板要高出一截。

  “要想在市場上盡快替代原木,木塑首先要做到'自降身價'”。謝源林認為,目前,國內的木塑產品研究力量分散、經費不足,生產成本高,市場化程度較低,商業化推廣難,不能批量生產,無法形成規模效應,這些因素直接導致木塑價格高。

  歐美等發達國家木塑產業經歷了20年,正走向成熟期,但國內木塑產業從開發到製造出產品還不到10年。因此市場認知度比較低,有許多人根本就不知道木塑為何物。如在家庭裝修上,人們的消費觀念還是在追求實木。此外還存在秸稈處理成本高等問題。

  針對目前木塑製品國內市場推廣存在的困難,業內專家指出,木塑材料具有100%可再生、可循環使用性,其生產技術也被認為是一項有生命力的創新技術,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和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,應大力推廣。但目前木塑產品在國內的應用仍處於初級的階段,許多企業受技術、資金、設備和市場推廣能力的諸多限制,導致產品單一、生產效率低,且生產成本高,質量穩定性差。不少產品尚屬於粗笨、簡單的低端材料,缺乏市場競爭力。

  因此,與國外的市場呈現的大有作為的景象相比,木塑製品在國內市場顯得不溫不火。據記者了解,在省城合肥大建設中,新建的大型公共項目和戶外工程中使用木塑等環保產品比例不高,因此,其使用還有很大提升空間。

  另外,目前的木塑材料在國內既無行業標準,更無國家標準。對此,業內專家指出,要實現加快推廣木塑的步伐,有關​​部門應及早制定相關的行業標準,規範塑木材料及製成品的原料來源、生產和銷售,支持鼓勵企業成為自主技術創新主體,促進國產木塑材料產業的健康發展。同時,要加大木塑消費的宣傳力度,提高市場認知度。

  推廣木塑亟待財稅扶持

  “國風的木塑製品出口可以享受退稅,但是在國內銷售並沒有稅收優惠。”謝源林認為,現在國家鼓勵發展循環經濟,但在稅收政策方面,涉及資源和環境保護的稅種過少,覆蓋面偏窄,受益面小,針對性和靈活性不足。謝源林呼籲:希望國家能盡快出台相關的稅收政策扶持。

  在國外,政府對木塑產業予以重點扶持。如日本為木塑行業發展提供了大量資金扶持,不僅大力補貼企業研發木塑產品,還規定每收集、使用1噸廢舊塑料,可獲政府補助5萬日元,木塑生產使用的木質原料以及加工剩餘物質,增值稅可即徵即返等。

  而在國內,目前政策支持力度還遠遠不夠,在鼓勵​​資源綜合利用上,由於木塑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範圍廣泛,取材豐富,難免有些不在國家圈定的資源綜合利用範圍內,進而導致整個產品不能享受稅收優惠。由於木塑無法享受增值稅即徵即退政策,直接導致木塑成本下降空間被大幅縮水。

  長期關注木塑產業發展的合肥高新區國稅局局長陳小林認為,目前木塑能享受的稅收政策優惠很少,在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資源綜合目錄中都沒有明確提到。為引導更多的企業和資本進入到木塑行業的研發和生產,國家可綜合運用多種財稅政策促進木塑業的發展。

  全國政協委員李玉玲委員建議,我國可藉鑑日本的有益經驗,出台優惠政策對木塑產業進行扶持。比如資助木塑企業進行產品技術的研發;向木塑企業提供低息貸款進行秸稈原料等的收購、儲存等;對木塑企業提供優惠的稅收政策;向農民回收秸稈提供補貼;向鄉鎮提供所需的秸稈粉碎設備等。還可適時出台相關政策和標準,推廣木塑材料、木塑產品在建築領域的使用。(記者蔣明)~引用中國木塑網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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